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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郝晓霞等8名同志任职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6年09月29日

 

 

 

 

中共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

 

 

京海食药监党〔2016〕12号

 

 

中共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

关于郝晓霞等8名同志任职的通知

局属各单位

经中共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2016年8月23日第12次会议研究决定:

郝晓霞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稽查大队办公室主任;

郑晓雨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青龙桥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常务副所长;

张峰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西三旗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常务副所长;

翟洪杰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万寿路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常务副所长;

周悠明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稽查大队办公室副主任;

赵凤祥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稽查大队食品分队副分队长;

齐廷俏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稽查大队药品分队副分队长;

吴家琪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。

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年7月21日起计算。

               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

            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

                 2016年9月5日    

 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印发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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